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,1993年12月毕业于天津大学MBA研究生,系法理律师所的创办人并于1986年获得律师资格证并执业。目前担任鞍山市市政府的法律顾问、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、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首席或常年法律顾问。 本人的的职业宗旨:勤勉尽责、追求公正、竭诚服务,以人品和法学功底为委托人赢得胜诉。
经济、刑事